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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法检查
关于开展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03 17:34
来源: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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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严格依法统计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国统执法函〔2020〕41号)、省统计局《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1-5月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由省局投资处直接核查与指定项目由各市核查相结合,指定核查项目通过投资监测平台进度管理模块中进度采集的“市级核查项目清单”任务中布置。

    二、核查内容

    2020年1-5月投资项目投资额及分项结构数据。

    三、核查时间

    核查时间:6月15日-6月30日。

    四、核查方式

    投资统计数据核查工作以上门实地核查为主,核查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的审核(备案)文件、施工合同、工程形象进度单或结算单(附工程明细)、监理报告、相关财务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类明细账、发票、银行流水、科目余额表等)、投资报表、投资分项明细清单等基础凭证资料、项目现场工程施工进展情况、设备情况等。

    五、有关要求

    各市务必高度重视,严格依法履职,层层压实责任,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象零容忍,坚决查处统计造假案件。要求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指定项目核查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核查项目有关情况上传至投资监测平台so米直播采集任务中,其中现场施工照片(或现场设备照片)至少一张,1分钟以内的核查视频一段、《投资项目数据质量核查基层表》签字盖章后拍照上传。


    浙江省统计局投资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