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米直播

图片
  • 计划总结
市统计局2023年9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10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日期: 2023- 09- 27 14: 20
来源:
阅读次数:
【文字
关闭窗口
保护视力色:

    一、9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做好全市1-8月经济运行情况研判分析,提前预警预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会同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优化完善专业协同监测分析机制,进一步提高会商频次,增强监测实效。收集提供创改开晾晒指标,落实落细专题问题信息专报、重点指标图表快报、特定数据手机直报等机制,分析反映经济运行情况及工业、投资、PPI等重点领域对比情况,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做好参谋服务。

    (二)推进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细化制定普查改革、创新、重点工作清单,起草经普相关工作考核办法,拟定经普宣传、清查数据处理等方案,明确市经普办内设小组及集中办公人员职责分工。督促各地完成第一轮“地毯式”清查并开展专项指导检查,及时做好清查进度通报、部门数据比对、数据审核编码等工作,完成二季度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台账收集审核。开发“宁波经普信息空间”应用,运用地理信息技术加强单位清查和数据查疑补漏。持续开展线上线下经普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抓实数据生产及相关工作。紧盯“三季好、全年优”目标,细化落实全面摸排、快速核实、批量审核等机制,持续加大向上对接沟通力度,优化基层指导服务措施,全力推动新增单位(项目)入库纳统,为强实体扩投资提供统计支撑。持续做好统计数据公众咨询回复、对外主动发布、社会预期引导等工作。

    (四)推进重点统计改革试点项目。继续深化共同富裕统计监测体系建设26个省级试点项目推进,重点打造移动信令数据在常住人口监测中的应用、构建基于电力数据的工业总产值战略目标管理模型等so米直播标志性改革成果。持续推进高分统计遥感、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直报、山海协作“飞地”等国家级、省级试点。积极探索直播带货、工厂直销等纳统报数方法,增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监测分析能力。继续深化国家统计云和“统计大脑+应用”业务融合试点,优化数字化应用场景功能,提升服务企业和基层便利化、智能化水平。

    (五)深化统计领域除险保安。提请市委市政府审阅对江北区、市交通运输局的统计督察反馈报告,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行修改,做好正式反馈、督促整改等后续工作。代拟so米直播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实施办法任务清单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按照专项治理行动计划安排,做好省局第二阶段重点执法检查迎检准备工作,推进“双随机”抽查检查和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数据质量风险隐患。按照省局相关工作要求,会同省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2023年涉外调查专项执法检查。

    二、10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全力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研判分析全市前三季度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态势,及时预测预警苗头性问题。密切协同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加大会商研判频次,进一步增强联合监测实效。围绕经济运行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调研和专题分析,通过图、文、表等形式,直观分析反映so米直播在经济综合、工业、投资、PPI等领域与全国、全省及重点城市对比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做好参谋支撑。做好“创改开”晾晒指标收集提供等工作。

    (二)扎实推进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五经普工作最新部署要求,推动各区(县、市)、市级有关部门层层抓好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地毯式”单位清查,及时做好清查进度通报和检查督促指导;全面推进清查数据审核和查疑补漏工作,强化底册数据、部门数据比对,切实抓好各类审核差错查询修正,确保清查工作高质量完成。组织召开清查数据会审等普查工作会议,健全完善问题解答、舆情反馈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积极开展单位清查阶段各项宣传活动。

    (三)认真做好数据生产及相关服务工作。围绕“全年优”目标,持续加大与国家局、省局对接沟通力度,进一步优化摸排审核等机制,全力推动新增单位(项目)第一时间入库纳统。开展各区(县、市)前三季度GDP统一核算,组织召开核算评估会议,审核认定各地核算结果。做好三季度主要经济指标等数据的对外发布解读、公众咨询答复、社会预期引导等工作。

    (四)切实抓好统计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深化共同富裕统计监测体系改革,持续推进国家“统计云”试点、投资统计高分遥感、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直报、山海协作“飞地”监测等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推动工业总产值战略目标管理模型、常住人口监测方法路径等一系列标志性改革成果落地、应用。持续加快“统计大脑+应用”业务融合改革进程,推动七个多跨协同应用场景在各专业、区(县、市)广泛应用。及时总结梳理现有改革成效,形成更多理论和制度成果。

    (五)持续深化统计领域“除险保安”工作。继续抓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配合省局开展第二阶段重点执法检查,持续推进“双随机”抽查检查和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切实做好国家统计督察迎检准备。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统计造假政绩观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明确细化防治统计造假任务措施,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认真抓好市级统计督察后续工作,督促江北区、市交通局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闭环抓好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推动其他区(县、市)及市级有关部门加强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统计数据质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