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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 2024-11-22 09:14
来源: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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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下午,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婷娅主持会议并讲话,陈科、陆海龙、周剑祥、车根玉、牛红兵作交流发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处长以上领导干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是自1983年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改,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进行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制度成果,对于推进统计事业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认为,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重点在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信息共享等方面,对统计法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更加突出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更加聚焦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更加彰显统计工作的人民性,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性。

    会议要求,作为统计战线工作者,必须带头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普法宣法,把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全面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宣传,突出重点对象,扭住重要时点,创新学习宣传方式方法,营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要依法履行统计监督职能,特别是要做好国家统计督察迎检和整改,以及省、市统计督察后续整改工作。要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任务,聚焦年度统计工作“三张清单”和17个统计重点改革项目紧抓落实,深化国家“统计云”建设试点和宁波智慧统计探索实践,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确立的新规定、新要求在宁波统计落到实处。要持续锻强统计履职担当能力,推进统计干部“育才强能”“筑基提能”“固根塑能”行动,提高以“数好豆子”参谋辅助“种好豆子”的专业素养,增强统全统实统准能力,为宁波“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提供坚实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