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总结
一、9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紧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加强经济运行监测,深入开展图、文、表、数等统计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做好统计参谋,开展数据发布解读。
(二)统筹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在地产业活动单位统计、新质生产力统计监测、重点区域监测评价等探索研究,及时形成实践、理论成果。统筹加快“甬数通”“甬数宝”“甬有谱”建设。
(三)深化落实统计法治要求。巩固拓展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成效,细化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强化自查自纠。举办全市统计系统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指导推动区(县、市)开展新修改统计法进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统管数能力水平。
(四)开展重点普查调查相关工作。扎实推进五经普重点课题、自选课题研究,持续加强经普数据开发应用。积极筹备“四农普”,协调推进市级领导小组组建、经费保障等工作。推进1%人口抽样调查相关工作,完成普查小区划分和建筑物标绘,开展调查业务培训。
二、10月份重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认真细致做好1-9月数据生产,组织开展前三季度GDP核算,协同部门深入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做好统计服务。做好全市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数据发布解读。
(二)统筹加快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化落实规上服务业营业额、村级电子边界维护更新等国家级、省级试点,进一步加快新质生产力统计监测评价、新经济新领域纳统、在地产业活动单位统计等统计方法制度创新。一体推进“甬数通”“甬数宝”“甬有谱”建设,做好功能完善、区县测试、应用推广等工作。
(三)持续深化统计法治工作。细化推进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深入开展重点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及时消除统计领域风险隐患。持续推动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加快建设数据质量精准画像系统。
(四)细致开展重点普查调查。推进五经普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编纂五经普年鉴,持续加强经普数据开发应用。筹备推进“四农普”相关工作,提请市政府印发市级四农普通知,完成市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并指导区(县、市)做好跟进落实。扎实推进1%人口抽样调查,开展住房核查、两员选聘、业务培训等工作,加强样本小区宣传,全面做好现场登记准备。
(五)做好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宁波考点现场保障等工作。
